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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南網3月13日訊 据台灣媒體报导,台北市旅店掮客人廖书政及前妻廖紫晴,被控勒迫旗下女子脱衣陪酒、卖淫,乃至以電击棒進犯不听话的女子,或批颊、喝令學狗爬等方法虐待,台北处所法院昨天依牟利强迫令人防蟎產品推薦,為性交猥亵等罪,判处廖男應履行有期徒刑8年8月,廖女7年6月。
裁决指出,廖书政(2嘉義機車借錢, 9岁)與前妻廖紫晴(24岁)别离自称“老爸、老妈”,2009年至2011年間,以帮手偿债等方法吸取女子参加旗下后,勒迫女子到色情旅店脱衣陪酒、與酒客猥亵、性买卖,乃至押到新北市三重區俗称“豆干厝”的應召站卖淫。
廖紫晴胞姐及胞兄(已灭亡)等人,也帮手监视节制旗下女子举措,若是女子不甘皮肉生活逃跑,或與旅店干部冲突后回绝上班,廖书政等人就以言词唾骂、批颊或持電白髮變黑髮,击棒進犯,喝令不听话的女子边學狗爬,边说“我是牲畜,听不懂人话”虐待。
刑事差人局循线查获廖书政等人時,救出旗下5名受害女子,不外他及前妻都否定涉案,坚称是女子偷工具怕被密告,才诬指他们勒迫卖淫,但被害女子指控说,在“豆干厝”時代,天天最少接客10人,心理期还被迫吃停經药继续上班,卖淫所得都遭廖男等人拿走。
因為被害人指证历历,法官认為廖书政等人确有勒迫女子到色情旅店上班、卖淫并节制举措;旅店干部黄元德也判刑1年10月,廖女胞姊判6月,得易刑罚金。全案可上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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